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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视频侦察装备采购(GLZFCG2016A0049)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5-10 14: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视频侦察装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视频侦察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6A0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建英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511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0号

联系方式:曹明华 136077316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建英 0773-5851107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视频侦查联合作战平台(软件)1套、图形工作站1台、案件视频存储服务器(16T)1台、投影仪1台、视频快速下载器2台、打印机1台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1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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