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总体设计与总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CEIECZB01-15JX028
2、招标人名称: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B座17层1706
4、招标人联系方式:010-62290205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认证体系建设” 总体设计与总集成项目
7、招标货物及服务名称、数量及预算:
包号 | 货物及服务内容名称 | 数 量 | 项目预算 |
1 | “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认证体系建设” 总体设计与总集成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587万元 |
8、招标项目用途:教育安全认证体系总体规划。
9、招标项目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教育安全认证体系进行顶层设计,面向近期、中期和长期建设阶段,提出建设任务、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标准体系、衔接关系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10、招标文件出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包,标书售后不退。本项目共1个包,投标人只可投完整包,不可以拆包投标。若邮购,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请按本公告第20条所述我公司账户信息汇款,随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我公司,并注明: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及其e-mail地址、拟投标包号等内容,并联系我公司确认传真信息,我公司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1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10日起至2015年4月17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北师大
加油站旁,教育报刊社院内)。
1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9:00(北京时间)。
15、开标时间:2015年4月30日9:00(北京时间)。
1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层会议室。
17、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7.1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17.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17.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7.4 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7.5 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7.6 投标人须提供省部级电子认证服务体系规划咨询案例与证明文件(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7.7 投标人参与实施国家标准规范制定的案例与证明文件(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7.8 投标人近3年实施建设成功案例(CA建设、证书应用支撑系统建设、安全服务、安全集成等)与证明文件(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7.9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7.10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7.11 以下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17.11.1 为本项目提供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
(1)与监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2)监理的母公司(母公司指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超过50%,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处于前三名);
(3)监理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超过50%,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处于前三名);
(4)与监理属于同一母公司的法人。
17.11.2 投标人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8、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9、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旭、陆炜、张涵睿
电话:010-59893113、3116、3117
传真:010-5989311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邮政编码:100082
20、开户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帐 号:336356023724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