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大数据云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署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大数据云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G15GK-A0103-D004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大数据云建设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投标人需提供金关工程二期大数据云项目实施所需的软件与集成实施服务以及所需的服务器与网络硬件设备,负责各类软件在服务器设备的部署工作,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器与网络设备除应满足下述的数量要求外,还应提供满足整体方案实施的其他选配件。投标人还需负责服务器与网络设备的安装部署、网络连接、容量分配、临时机房租赁及迁移部署等相关工作。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及项目完成时间 | 交货地点 | 集成实施服务 |
软件及集成实施服务 | 应支持数据总量为8PB非结构化数据与160TB结构化数据的数据存取与分析能力。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软件原厂商工程师进场。分为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租赁 场地及机房改造,大数据云平台环境搭建及应用,完成时间:2015年6月30日。 2、第二阶段:大数据 云平台迁移,完成时间:2016年12月31日前。 | 临时租赁机房 | 投标人须负责金关工程二期大数据云项目的所有集成实施。 |
PC服务器 | 736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货 | ||
网络设备 | 76台 |
注:投标人必须对上述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从招标人本公告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
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5、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中软件及集成实施服务与PC服务器产品的授权(同一品牌的PC服务器产品只能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在“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登录,针对拟参加的项目分包进行报名。
未在“电子招标系统”注册的,应首先阅读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栏”中的《供应商电子招标用户手册》并进行注册,然后再针对拟参加的项目分包进行报名。
第二步: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后,首先经过招标人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网上报名或审核未通过的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未从招标人规定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阅读招标文件需先在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里下载安装“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4.1.06和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平台控件包(HGControl3.1)”,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5194838。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15年4月8日 00:00:00至2015年4月18日 17:00:00止(北京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8日 09: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以及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标书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4月28日 09:0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730;
联 系 人:程若愚 解惟光
传 真:010-65195902
户 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开 户行:建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
账 号:11001059200059108022
使用电汇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注明招标编号的后四位(例D005)及包号(如有)。
九、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