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存储软硬件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存储软硬件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H-GK2015004)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一、招标标的
1、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磁盘阵列-1 | 1 | 套 | 具体要求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
2 | 磁盘阵列-2 | 1 | 套 | |
3 | 磁盘阵列-3 | 1 | 套 | |
4 | 虚拟带库 | 1 | 套 | |
5 | NAS设备-1 | 2 | 套 | |
6 | NAS设备-2 | 2 | 套 | |
7 | 光纤交换机 | 6 | 套 | |
8 | 备份管理软件 | 1 | 套 | |
9 | 原厂现场服务 | 具体见采购需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本次招标标的预算:788.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局最新规定,经过备案的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书面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投标人必须是产品原厂商或获得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的代理商;
8、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9、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含2014年2月15日后至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正式启动资质认定相关工作前有效期满的);
10、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三、招标文件发放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请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B501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局最新规定,经过备案的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
4、拟投标品牌说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3日 14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 14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招投标会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711室)。
六、招标方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66194589;
传 真:88092821;
电子邮件:yyan@pbc.gov.cn;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866580138210001;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