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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政府采购“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网络运营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3-24 17:0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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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安阳县公安局委托,就安阳县“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网络运营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安县财招标采购〔2014146号(总第65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安阳县“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网络运营商

三、项目地点:安阳县全境

四、安阳县“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内容概况:

1、前端部分:

新建约3875个高清视频监控(含:高清智能球型摄像机约68个、高清枪机型摄像机约3807个),49套高清治安卡口系统,村内新建摄像头到村内交换机传输线路建设。前端部分将另行招标、另行支付相关款项。

2、安阳县“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总维保运营及总集成:除上述前端部分另行招标外的,达到整体系统建设目标、规范下的总维保运营及总集成(包括1个县局一级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建设,20个派出所二级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建设,新建村内交换机、卡口和原有警亭摄像头到安阳县乡镇平台传输线路建设,五年传输线路使用权,五年系统维保服务,总集成等)。

五、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安阳县“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5年总维保运营及总集成,投标人据此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含:

1、安阳县“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5年维保服务(包括前端部分);

2、免费对新建村内交换机、卡口和原有警亭摄像头到安阳县乡镇平台传输线路建设;

3、免费提供传输线路五年的使用权;

4、网络运营商须在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规范下,按照《安阳县“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前端部分的招标,协助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并对前端部分5年的维保承担总责任。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5、总集成费:除前端部分外的,达到整体系统建设目标、规范下的总集成费用。

6、其他达到系统建设目标、规范所需的材料、设备、费用等。

六、免费建设1个县局一级监控中心和20个派出所二级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并提供免费提供平台的系统集成、及5年维保;免费建设21各平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二章第一节第三项“免费建设1个县局一级监控中心和20个派出所二级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基本技术要求”。

为保证后期系统兼容性,中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21个平台必须与前端部分完全兼容、实现无缝对接。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预算:安阳县“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5年总维保运营及总集成的财政预算为959万元人民币。

九、资金支付:为确保安阳县“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整体稳定性、可靠性,项目采取分期验收、分期付款方式,五年付清,产权为政府所有。

十、工期:前端部分招标结束后150个工作日内施工完毕,达到系统建设目标、规范,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

十一、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十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须具有总公司授权);

十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153242015331,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

3、报名(标书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现场发售。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414日上午9:00

十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十六、注意事项:投标时必须按下列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分公司投标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为分公司人员,须提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安阳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查询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和企业授权委托书、授委托人身份证及查询申请;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为复印件)。

注: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许局长     电话:0372-5121010         

招标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陶文雯、聂光辉           

电话:0372-22839813672211

传真:0372-228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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