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存储相关设备扩容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存储相关设备扩容项目项下的产品和有关服务的供应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采购内容
1) 8台光纤交换机设备、2台存储网络路由器;
2) 采购相应的磁盘阵列间数据复制软件;
3) 北丰机房现有1台HDS存储设备(序列号48568)扩容约38.7TB,对怀柔灾备中心现有1台HDS存储设备(序列号54138)扩容约62.4TB;
4) 对8台DWDM设备进行升级,购买设备板卡。
2.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主要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则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函;
3)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主要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则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服务承诺函;
4)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投标人财务状况及应用良好;
6)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7)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4 所有投标书应于
5 定于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邮 编: 10003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苏丹丹(电话:010-52579310,传真:010-52579000-9310,
联 系 人: 王潇锐、郭畅宇、张诗洋
电 话:010-52579318、52579312、13811693981、18515438773
传 真: 010-52579000-9318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 号: 110060587018170005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