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ZB201519号电脑、交换机、耳机、打印复印一体机、速印机等设备公开招标投标邀请书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5-25 15:0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ZB201519号电脑、交换机、耳机、打印复印一体机、速印机等设备公开招标投标邀请书
经政府采购管理有关部门批准,受采购人的委托,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根据《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规定,对电脑、交换机、耳机、打印复印一体机、速印机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招标编号:ZB201519号。
2、招标项目:电脑、交换机、耳机、打印复印一体机、速印机等(详细项目数量见附表,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3、标书领取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工作时间),地点: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8:20—8:40。地点: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3楼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8:40;地点: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3楼会议室。
6、领取标书时请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投标人必须提供年检合格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原件验证后退还);
(2)法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一年以上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5)投标供应商的注册资本在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
(6)投标人是本公司职工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如:劳动局签章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7、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向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不收取现金)。如不参与投标,恕不退回。(银行账户: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银行账号:5300171813605100043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庆支行)
8、联系方式: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游淑惠 李丽梅 李海燕 杨灿芝
联系电话:0872—4133149 (传真)/ 0872-4123839
注:报名(领取标书)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415806415@qq.com)方式,采购办对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开标当天必须带齐所有资质证件原件,整个投标及履行合同期间,采购人、采购办、评委及有关监督部门有权对投标人资质及标书等内容进行全程审核,如有不符,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附表:
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采购项目表 | ||||
标段 | 项 目 | 产品名称 | 单 位 | 数量 |
一 | 1 | 商用台式计算机 | 台 | 61 |
2 | 交换机 | 台 | 1 | |
3 | 交换机 | 台 | 1 | |
4 | 耳机 | 付 | 61 | |
5 | 网线 | 3 | ||
6 | 水晶头 | | 140 | |
7 | 施工测试 | | 1 | |
二 | 1 | 教学电脑 | 台 | 60 |
三 | 1 | 打印复印一体机 | 台 | 1 |
2 | 速印机 | 台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