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平遥县教育科技局便携式笔记本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PYZC2015040
二、项目名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备课用笔记本电脑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第一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备课用笔记本电脑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笔记本电脑 | 详细参数见标书 | 729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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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配置具体参数详见标书。项目预算金额326.6万元。
第二包: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备课用笔记本电脑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笔记本电脑 | 详细参数见标书 | 708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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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配置具体参数详见标书。项目预算金额317.2万元。
第三包: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备课用笔记本电脑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笔记本电脑 | 详细参数见标书 | 710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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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配置具体参数详见标书。项目预算金额318.1万元。
第四包: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备课用笔记本电脑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笔记本电脑 | 详细参数见标书 | 717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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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配置具体参数详见标书。项目预算金额321.3万元。
第五包: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备课用笔记本电脑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笔记本电脑 | 详细参数见标书 | 704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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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配置具体参数详见标书。项目预算金额315.4万元。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税金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2015年6月30日前。
4、交货地点:平遥县教育科技局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货款总额的40%,第二年支付货款总额的30%,第三年支付货款总额的30%。
6、投标时必须带所投产品彩图及参数。
五、供应商资质: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要求。
6、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8日(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一个供应商最多可购买两个包)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0日9: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6月10日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健、李小英
联系电话:0354---5625510
传 真: 0354---5625510
邮箱地址:pyzc5510@163.com
开户名称: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柳根路建行分理处
银行帐号:14001707358059912181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卫东 电话:13834816598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