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宁夏总队综合训练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武警宁夏总队综合训练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武警宁夏总队后勤部批准实施,项目采购人为武警宁夏总队,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招 标 人:武警宁夏总队
二、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武警宁夏总队综合训练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四、招标编号: 0730-156012XB0064/01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内容: 武警宁夏总队综合训练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七、变更内容
1、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2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3针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带“▲”的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4针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带“▲”、“★”及“●”的产品需生产厂家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0信息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近三年来被评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的相关证明文件;
7.5需提供设备对外公开宣传的产品彩页(必须能够详细说明设备参数)和检测报告;
7.6针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带“▲”的产品须提供连续三年获得过“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证书;
7.7针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带“●”的产品须提供具有多层光学结构专利证书,并提供样品。
7.8提供投标企业近三年(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类似项目采购合同(至少三家)以证明业绩;
7.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0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情况;
7.11针对本项目提供技术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质量检测手段并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
7.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现将7.3、7.4、7.5、7.6条变更为:
7.3针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带“▲”、“★”、“●”、“■”的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出具原件) ;
7.4针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带“▲”的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0信息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7.5针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带“▲”的产品需提供设备对外公开宣传的产品彩页(必须能够详细说明设备参数)和检测报告;针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带“■”的产品需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及军用安全技术规范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7.6针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带“▲”的产品须提供连续三年获得过“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证书;并提供近三年来被评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的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条款不变。
八、发布媒体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宁夏总队
联 系 人: 郭澜
联系电话:15009670222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F601室
联 系 人:王 瑾 王瑶
联系电话:0951- 8578371-8011/8037
传 真:0951-608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