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赣州综合保税区一期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项目编号:GZZD2015-GZ-G003)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答疑公告
项目名称: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赣州综合保税区一期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项目编号:GZZD2015-GZ-G003)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ZD2015-GZ-G003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4月30日
变更日期:2015年05月18日
变更事项: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2015)部门193号】批复,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赣州综合保税区一期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就部分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经与采购人商定答复如下:
一、答疑事项1:
问:1、招标文件第13页:21.6在初审时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1.6.7投标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没有提供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的或两家及以上投标供应商取得有效授权书为同一品牌的;我司认为本项目作为大型信息化集成项目,涉及到的信息化产品众多,各投标商难免出现所投设备中有同一品牌的产品。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某些产品的参数要求比较详细,品牌可选范围有限,如果按同一品牌只许唯一授权,会发生产品制造商控制授权,导致不公平竞争的情况发生,以至于部分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无法竞标。因此建议招标单位取消本项限制条款。
答:不予取消。本项目招标文件21.6.7条款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是指:投标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没有提供所投主要产品[虚拟服务器、网关、高清网络枪型摄像机、大屏幕控制系统(数字视频矩阵)]中的任意一种产品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的,或两家及以上投标供应商取得所投主要产品[虚拟服务器、网关、高清网络枪型摄像机、大屏幕控制系统(数字视频矩阵)]中的任意一种产品有效授权书为同一品牌的。
二、答疑事项2:
问:2、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格式按照电子招标文件给定格式,但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无法编辑状态,请甲方确定报价表格内容。
答:投标供应商应将采购项目需求中所有产品清单内容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分项报价表的要求[即包含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制造商、品牌、产地、型号等内容]自制表格填写并上传。
三、答疑事项3:
问:3、招标文件材料数量清单是否可以调整,部分系统的材料数量明显偏高,如综合布线系统单个模块布线长度为79米。
答:不予调整,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中所列的产品清单报价。
此答疑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赣州经开区金岭西路16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卢继芬、1597008396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赣州商会大厦12楼(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赖媛媛、1357679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