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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视频侦查实战平台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9-14 10: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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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视频侦查实战平台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ZYZB-2016-S605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亚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6-221366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9月1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视频侦查实战平台采购及安装项目

原公告地址: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部分要求、评分办法中的部分评分标准、开标时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涉及到“出具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颁发的检测报告”的全部修改为“出具公安部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检测报告”。

2、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第3.3款附表评分标准第2项技术参数中:“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一项正偏离加3分(相同的硬件设备不累计加分),最高加15分”修改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一项正偏离加3分(相同的硬件设备不累计加分),最高加15分,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第3.3款附表评分标准第3项综合技术实力中“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厂商出具的由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视频管理平台类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提供得1分,未提供得0分)”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厂商出具的视频管理平台相关类别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提供得1分,未提供得0分)”。

4、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第3.3款附表评分标准第3项综合技术实力中“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厂商出具的案件视频分析系统、案件视频浓缩系统、图像处理系统、视频侦查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得0分)”,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厂商出具的案件视频分析类、案件视频浓缩类、图像处理类、视频侦查平台类等相关类别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得0分)”。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 2016年9月30日15时00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廊坊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廊坊开发区汇源道3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卞雪娟 0316-589639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宁亚辉0316-221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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