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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二标段:软件)变更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8-30 09: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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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二标段:软件)变更公告

一、招标编号:JHBD20160804

二、采购计划编号:2016NCZ001559W

三、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二标段:软件)

四、变更内容:

一、原定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中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及格式(仅供参考)内容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2、投标人需提供监察机关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包含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企业三证原件)

4、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外地企业需提供甲级资质和自治区保密局备案证明;(原件)

5、保密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原件(至少6人);

6、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企业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代理机构: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 670号

联系人:李伟                         联 系 人:孙朝晖

电  话:0951-6136090                 电    话:0951-689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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