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出口加工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补充公告-FJJF20150118-1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5-06 00: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福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福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JF20150118-1(2015马尾财购计[055-1]号) |
2、招标项目内容:福州出口加工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
3、投标截标时间 2016 年 5 月 24 日 (北京时间) |
4、开标时间 2016 年 5 月 24 日 (北京时间) |
1、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2、采购单位地址:马尾区 3、联系人:林辉 4、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6、联系人:陈丹丹 7、联系方式:0591-87582711 8、招标编号:FJJF2015118-1 9、批复号:2015马尾财购计[ 55-1 ]号 10、项目名称:福州出口加工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11、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2、更改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5页资格标准中第10条“空调、计算机,NVR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符合节能产品规定的(符合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型号)。并同时提供空调、计算机所投产品的3C认证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同时投标人需提供招标设备一栏表园区四周监控设备部分中(11)46寸拼接屏、(18)音响功放所投产品的3C认证证书以及提供招标设备一栏表中(24)防火墙所投产品的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现更改为:“投标人所投货物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产品范围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3C认证证书并提供证明资料。属于国家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投标设备一栏表中品目24防火墙所投产品的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修改如下:具体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分将按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招标采购单位在评标委员会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后,将各投标人的报价向评标委员会公布)。评委会按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评委对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应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与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值,并取小数点的2位数。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报价部分评分满分45分 B: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0分 C: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5分 D: 附加分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A+B+C+D。 A:投标产品价格得分(满分45分) A=(H/Hn)×45 A:投标人报价得分 H:评标基准价即符合技术规格的最低报价 Hn:各投标人报价即报价评标价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B、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0分)注: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B1、设备技术参数、性能和配置等情况(满分36分):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技术性能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基本要求(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设备技术)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根据下表情况进行评分。品目号一至品目号三、品目号八至品目号十二 每个品目号产品中各项技术要求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满分12分。若单个品目号产品技术要求负偏离一项或一项以上的。该品目技术分不得分。品目号四至品目号七、品目号十三至品目号四十 每个品目号产品中各项技术要求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75分。满分24分。若单个品目号产品技术要求负偏离一项或一项以上的。该品目技术分不得分。投标人所投所有品目号的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满分36分,带“※”号的条款负偏离一项,则视为技术评议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满分36分) B2、施工组织计划(满分2分):根据投标人的项目实施计划,进度管理、过程管理、文档管理及项目经理、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能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的系统建设、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以及为此所采取的质量保障措施,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B3、细微偏差情况(满分2分):评委根据招标文件细微偏差情形的内容,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存在细微偏差的,得2分;认定有细微偏差的,每一项扣0.5分。 C、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5分) C1、投标人综合实力(满分3分):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信誉及企业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C2、投标人注册地(满分1分) :投标人注册定在福建省内或在福建省有分支服务机构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在2014年1月1日之前。若投标人未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投标人在本地未设置售后服务机构。) C3、资质证书(满分3分): C3-1、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一级得1分,二级得0.5分,不能满足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C3-2、投标人具有《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资质的得1分,乙级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C3-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书,满足得1分。(满分1分) C4、主设备制造商产品实力(满分2分) C4-1、为保障产品质量与售后,投标人所投主要监控设备厂商在福建省内有服务点(投标时提供不少于40人的员工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有效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复印件)。(满分1分) C4-2、投标人所投监控设备厂商获得2011至2013年度全国质量检验工作先进企业或连续三年获得省级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AAA级信用等级(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C5、业绩案例(满分3分):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承接与本次招标内容相似的采购项目,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采购合同文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 C6、质保期与售后服务承诺(满分3分)根据各投标人的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质保期时间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满分3分) D、附加分: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的规定,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十九期)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评标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 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 综合评分法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十七期)《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①、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②、价格扣除办法: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③、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同时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或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证明其资产总额或销售额)。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对所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单独分项报价。 3、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3、对原招标文件第19页招标设备一览表品目顺序做细微调整,详见附件。原品目号33“旧系统前端监控杆检修井修复及20路模拟视频信号机房调试修复”现更改为“旧系统前端监控杆检修井修复、电缆线路更换及20路模拟视频信号机房调试修复。”该品目号报价应包含更换旧监控系统所有电缆线路产生的费用。 4、设备技术要求中带★号条款,投标人需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由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无法立即提供的,允许中标人在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后在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在投标时对此项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如未做出承诺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号条款略有修改,详见附件) 5、删除原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要求中所有“以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的此项要求。 6、原招标文件中品目21接入层交换机(现更改为品目号11)设备技术要求更改为如下: ⑴、10/100Base-T以太网端口≥24个(POE),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2个,1000Base-X以太网端口≥2个(可复用);⑵、国产主流品牌,交换容量≥340Gbps,包转发率≥120Mpps;⑶、MAC地址≥16K,VLAN支持数量≥4K;⑷、接口要求:10/100M/1000M以太网电接口≥20,GE Combo接口≥4,扩展10GE SFP+接口≥4;⑸、支持≤50ms快速回复机制的环网技术;⑹、支持IEEE 802.3ad端口捆绑标准,支持Telnet v6、Icmp v6、ND、MLD snooping、IPv6 acl、DHCP v6 snooping;⑺、支持入口/出口双向ACL安全特性,并提供出口ACL配置命令证明,如需验证保留测试权利;⑻、支持IEEE 802.3az,提供配置命令证明;⑼、提供工信部入网证,并提供入网检测报告;⑽、通过CCC认证,并提供认证的证书证明; 7、原招标文件中品目22汇集层交换机(现更改为品目号12)设备技术要求更改为如下: ⑴、国产主流品牌 ;⑵、接口要求:10/100M/1000M以太网电接口≥20,GE Combo接口≥4,扩展10GE SFP+接口≥8,扩展40GE堆叠接口≥2;⑶、支持内置双电源模块,电源模块支持热插拔,支持高压直流电源,支持交直流电源模块混插;⑷、支持IEEE 802.1q VLAN、IEEE 802.1p、IEEE 802.3ad;⑸、支持 STP、RSTP、MSTP,支持灵活QinQ、VLAN翻译、PVLAN,支持 SAVI功能;⑹、支持静态路由、RIP、OSPF、ISIS、BGP,支持RIPng、BGP4+、OSPFv3、IS-ISv6等IPv6路由协议;⑺、支持基于端口/流的带宽管理,每端口支持8个硬件队列,支持SP、WRR、SP+WRR的队列调度机制;⑻、支持基于802.1p、IP DSCP等优先级标记、改写和映射支持基于MAC地址、IP地址的标准ACL,支持基于二层ACL、扩展ACL(五元组)、混合ACL、自定义ACL、VLAN的ACL支持基于时间段的ACL配置;⑼、支持LACP,支持跨设备链路捆绑,支持以太环网保护技术;支持环网、开环拓扑及双上行的拓扑保护;支持多实例的负荷分担,可实现以太网环路50ms级的保护;⑽、支持零配置、即插即用、远程自动批量升级,支持SNMP v1/v2/v3 和RMON;⑾、支持CLI、Telnet、SSH、本地和远程(Radius/Tacacs+)的用户登录认证和授权;⑿、提供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入网检测报告(IPV4和IPV6);⒀、为保证产品兼容性,要求与路由器、接入交换机同一品牌; 8、原招标文件中品目33、旧系统前端监控杆检修井修复20路模拟视频信号机房调试修复(品目名称现更改为旧系统前端监控杆检修井修复、电缆线路更换及20路模拟视频信号机房调试修复)设备技术要求更改为如下:⑴数量:20处;⑵、对立杆、检修井的盖板、井壁等修复,并对相邻管道予以疏通,确保线缆正常布放;⑶、旧机房地址在进出闸口保卫室。⑷、更换旧监控系统的所有电缆线路。 9、原招标文件中品目34平台级联技术要求更改如下: ⑴、建立统一的中心管理平台。通过中心管理平台实现所有监控设备管理、视音频管理、录像存储管理、用户及权限管理、检索回放、联动告警、操作日志等一系列功能。负责与福州海关金关二期高清视频监控平台对接,( 包括马尾海关三级,福州海关二级,海关总署一级);以及自贸区监控平台对接;20路旧系统修复及联调对接。由中标人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⑵、在合同实施期内不能与以上视频监控平台无缝对接,采购人有权拒绝此项目验收。 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本项内容作出承诺。未做承诺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10、原招标文件中品目37机房装修部分及品目38会客室房间装修改造,现合并为品目37机房装修及会客室房间装修改造,技术要求修改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需对(一):园区四周监控设备,(二)、监管中心内外部监控设备两部分内容分别报价,未按此要求进行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12、本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最终稿以本次补充公告附件为准。 特此通知! 本通知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投标方收到此通知后请于2016年5月9日下午17:30前将回执传真至本公司确认!谢谢合作! 联系人:陈丹丹 电话:0591-87582711 传真电话:0591-87582611 |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2016 年 5 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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