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财政局、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民法院办公电脑等设备询价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5月6日
变更公告时间:2015年5月14日
受采购单位广灵县财政局、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民法院的委托,广灵县政府采购中心原定对其所需办公电脑等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在报名时间内,由于满足需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灵县财政局、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民法院办公电脑等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ZC201512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四包,包括:第一包:台式计算机18台、激光打印机10台、针式打印机3台、办公U盘9个,预算金额90000元。第二包:台式计算机8台、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机一体机2台,预算金额56000元。第三包:扫描仪2台、冰箱1台、打印机一体机3台、笔记本电脑3台,条码识别仪器3台、车载电子冷暖箱2台、录音笔2个、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10套、无线上网卡3个,预算金额50000元。第四包:笔记本电脑9台,预算金额45000元。第五包:台式计算机11台、笔记本电脑3台、打印机2台、数码单反相机1台、数码摄像机3台、移动硬盘2个、办公U盘5个,预算金额86850元。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通知书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电脑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六、询价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壹佰元整 ¥:100元,询价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询价文件领取地点:广灵县政府采购中心(广灵县广泰西街财政局三楼,下同)
七、报名、询价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19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询价时间: 2015年5月22日上午9时
3、询价地点: 广灵县政府采购中心(广灵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第一包:广灵县财政局
联系人:柴立斌 联系电话:13233523353
采购人:第二包:广灵县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立贤 联系电话:13633529768
采购人:第三包:广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杨乐生 联系电话:13015393861
采购人:第四包:广灵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邓兴华 联系电话:18903529432
采购人:第五包:广灵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郭 涛 联系电话:15333025895
集中采购机构:广灵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许兴萍 魏一敏 联系电话:0352-8822022
广灵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14日